新版《职业教育法》的影响
随着我国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,各行各业(包括心理咨询)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,而职业教育是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重要途经之一。
4月20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职业教育法》,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其中明确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,明确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,支持社会力量广泛、平等参与职业教育,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,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。
这些新变化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方向遵循,带来了新的机会。是否也会对心理咨询行业的职业教育带来影响呢?
职业教育法中提到以下几点:
第十一条: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结合职业分类、职业标准、职业发展需求,制定教育标准或者培训方案,实行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、培训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。
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。
第十六条:职业培训包括就业前培训、在职培训、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实施。
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、职业学校实施。
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、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、社会需求,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、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。
第五十一条:接受职业学校教育,达到相应学业要求,经学校考核合格的,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;接受职业培训,经职业培训机构或者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的,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;经符合国家规定的专门机构考核合格的,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
学业证书、培训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作为受教育者从业的凭证。
接受职业培训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培训证书等学习成果,经职业学校认定,可以转化为相应的学历教育学分;达到相应职业学校学业要求的,可以取得相应的学业证书。
接受高等职业学校教育,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,可以依法申请相应学位。
此前,卫健委在下一步工作中提及“要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模式,实现学历教育、职业教育和毕业后教育有机结合,提升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专业能力。”
新修订的《职业教育法》也许会给心理服务相关人士的职业教育带来一定的影响,心理咨询行业相关人士可以期待一下,关注一下。
立法提升认可度,让一技之长“香”起来。国家重视职业教育,重视每一个人的发展机会。为培养更多人才,通过职业赋能,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创造美好的未来。
部分资料来源:中国人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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